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8 15:35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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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流管函〔2014〕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

    2013年以來,各地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方便群眾辦證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號)要求,認真解決流動人口辦證難問題。但少數地方仍存在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和婚育證明時相互推諉、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辦理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時違規收費等問題,給群眾造成困難,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為切實加強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依法行政。解決流動人口辦證難等問題,是當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便民維權工作的首要任務,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舉措。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薄弱環節,明確責任,依法行政,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及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強化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完善服務群眾工作機制,促進工作有效開展。

    二、突出重點,落實到位。各地要切實簡化流動人口辦事、辦證程序,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重點加強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規範辦事程序。精簡審批材料,縮短審核時間,簡化工作流程。我委依託PADIS流動人口子系統搭建了信息核查平臺,各地可登陸系統核查信息、通報辦理結果。基本工作流程可參考附件。

    二是暢通服務和訴求渠道。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公開服務維權電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衛生)定點機構及計劃生育(衛生)政策法規等便民服務信息,暢通流動人口訴求渠道和服務渠道。

    三是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嚴禁要求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在為群眾辦理《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現在仍存在此類問題的地方,要立即予以糾正。

    四是加強協作配合。戶籍地和現居住地要健全完善區域協作工作制度,重點加強信息互通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國家、省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系統,實現主要業務工作網上通報和共享。

    三、健全制度,加強督導。各地要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和群眾需求變化,不斷完善便民維權工作制度。注重過程監督,建立工作評估和反饋機制。對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整改。我委年底將對各地群眾來電來信情況進行通報。

    請各地將工作進展情況、取得的經驗做法、存在的突出問題及相關意見建議等及時報我委。

    附件:現居住地為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工作流程圖.docx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3月11日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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