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評估:逾八成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合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8 19: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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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吳晶)根據教育部18日公佈的一項針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的評估,參評的機構和項目合格率達到了83%,有條件合格率為14%,不合格率為3%。

    “2013年的評估結果基本反映了目前中外合作辦學的實際情況。”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説,評估結果在網上公示期間,全國共有43382人參與網上公示評價,信息真實或基本真實評價率達到99.06%。

    據了解,此次評估以臨近辦學期限的機構和項目為主,共涉及北京、上海等24個省市143個辦學單位的346個機構和項目,採取辦學單位自我評價、同行專家網絡評價、辦學單位聲譽調查和學生滿意度調查、辦學信息網上公示等多重評估手段。在自我評價階段,有38個項目不再延期辦學申請退出評估,並提出停止相關辦學活動。

    教育部在評估中發現,一些辦學單位無視核定的辦學規模或招生計劃,擅自擴招,致使教育教學質量難以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影響了中外合作辦學的健康發展。其中,四所高校的合作辦學項目違規超規模(計劃)招生情況尤其嚴重,分別是:天津理工大學舉辦的工商管理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河南工業大學舉辦的會計學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吉林財經大學舉辦的會計學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黑河學院舉辦的俄語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教育部將對上述4個及其他違規超規模招生的項目和機構,分別採取責令限期整改,以及減少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等處理措施。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依據評估結果,對存在問題的有關項目和機構進行監督處罰。對評估結果為有條件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並於一年後參加再評估;對評估為不合格的,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予延期,停止招生,待在校學生畢業後停止辦學活動,穩妥做好善後工作。

    “今後我們將進一步總結經驗,加強監督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辦學定期評估制度,不斷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教育教學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這位負責人説。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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