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扶持 資金傾斜 海南給小微企業再送"大禮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1 09:43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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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大對海南省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記者了解到,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增加至1.45億元,以後逐年增加,重點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業創新、轉型升級、服務體系建設及成長性獎勵等。同時設立總規模達10億元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

    截至去年10月,海南中小微型企業共約13.6萬家。其中,微型企業約10.9萬家,涉及34個行業門類。2012年全省中小微型企業實現增加值1399.51億元,佔同期全省GDP總量近五成;創造稅收511.45億元,佔全省全口徑公共財政收入的66.34%;吸納就業約138萬人,佔全省企業就業總數逾9成。

    據介紹,新政從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優化創業興業環境、促進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完善企業公共服務、強化保障措施六個方面出臺扶持政策。

    設立規模達10億元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方面,除卻增加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新政明確省財政現有的其他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應當給予傾斜支持;各市縣政府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並隨財力增長逐年增加資金額度。

    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總規模為10億元。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以參股、跟進投資、風險補助等方式,支持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

    增加小微企業政府採購份額。編制部門預算時,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預留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對小微企業産品價格給予6%至10%的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同時,按照國家規定的最優標準執行海南省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

    擴大小微企業抵押擔保物範圍

    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方面,海南省鼓勵金融機構發展産業鏈融資、商圈融資及企業群融資;擴大小微企業抵押擔保物範圍,開展存貨、訂單、倉單、保單、股權、應收賬款、知識産權、林權、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商鋪使用權等質押貸款和在建工程、機械設備抵押貸款業務等。

    此外,允許商業銀行將單戶500萬元以下且佔本行信用風險暴露總額的比例不高於0.5%的小微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計算風險權重;對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範圍;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可在全轄各項貸款不良率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

    鼓勵民間資本依法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放寬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投資者最高持股比例,自然人投資者合計持股比例提高至60%;資信優良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比例最高可放寬至資本凈額的200%;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

    加快建設海南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鼓勵小微企業進行場外股權交易和流轉;對於成功融資、進行場外股權交易和流轉的小微企業,省財政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和獎勵。

    每年安排1000萬元獎勵50家小微企業

    優化創業興業環境方面,取消限制性經營條件,對於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經營領域,均向小微企業開放;對小微企業登記實行“先照後證、寬進嚴管、網絡管理”。

    促進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方面,重點扶持機械電子、農産品加工、生物醫藥、商貿服務、新能源新材料及節能環保等行業的成長性小微企業發展,省財政每年繼續安排1000萬元資金,對這些行業中納稅情況好、成長性強的50家小微企業給予獎勵;到2015年,重點支持20家以上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

    完善企業公共服務和強化保障措施方面,新政提出到2015年,重點培育認定50個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爭創10個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記者梁振君 實習生顏禮嘉)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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