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中國核安全觀體現大國責任與擔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5 08: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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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海牙3月24日電(記者孫聞 蔣勵)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4日在第三屆核安全峰會上發表講話,闡述中國核安全觀。當天,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秘書長陳凱對新華社記者表示,中國核安全觀展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責任與擔當,是對提升世界核安全水平重要而積極的貢獻。

    陳凱表示,“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內涵豐富而具體,充分體現了習近平主席提出的“四個並重”——發展和安全並重、權利和義務並重、自主和協作並重、治標和治本並重。

    陳凱説,這是中國新一屆領導人就“核安全”這個國際安全和全球綜合治理領域非常重要的議題提出的主張。“四個並重”囊括了把核安全進程納入健康持續發展軌道需要遵循的全部關鍵要素:怎麼認識,怎麼解決,國際社會如何開展合作等。

    “中國核安全觀的提出充分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責任與擔當,是對提升世界核安全水平一個重要而積極的貢獻,”陳凱説。

    關於“發展和安全並重”,陳凱表示,這個論述的核心是以確保安全為前提來發展核能事業。和平利用核能、發展核能是包括中國在內許多國家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但是任何國家都不能為了發展核能而犧牲安全。他説:“沒有安全的核能面臨的將是災難性的前景……因此,我們首先要確保安全,然後才能更持續、更有效地利用核能帶給人類的益處。”

    關於“權利與義務並重”,陳凱認為這一論述是基於各國核能發展水平不同,在維護世界核安全問題上能力與訴求存在差異而提出的。他説:“基於這種差異,各國既要遵循具有相對普遍性和廣泛有效性的現有核安全國際規範和法律,同時也要允許各國依據自身特點和需要,自主地決定採取何種措施來實現和提升核安全水平,同時為國際核安全進程作出自己的貢獻。”

    陳凱説,“發展和安全並重”和“權利與義務並重”突出體現了中國核安全觀的平衡觀,即能力與責任的平衡,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是基於全球核能力發展水平不均衡提出的一個務實理念。

    陳凱説,核安全既是一個國家課題,也是一個國際議題,因此中國提出的“自主和協作並重”是針對核安全問題特點提出的“普遍安全”主張,是中國政府倡導“通過合作謀安全”的新安全觀在核安全領域的發展和延伸。

    陳凱説:“核安全首先是各個國家主權範圍內的責任和義務,各國做好自己的核安全工作是最重要的。同時,在打擊核恐怖主義,防範核材料走私和濫用方面又需要跨國合作。而且核恐怖活動的影響往往波及其他國家。因此,我們在核安全問題上追求的是一種普遍安全,只有普遍安全實現了,才是真正的安全。”

    陳凱認為,“治標和治本並重”是中國基於對挑戰和威脅全球核安全的深層原因的認知而提出的見解與主張,與中國構建新型國際秩序的一貫主張一脈相承。

    陳凱表示,目前國際社會在核安全領域所作努力,包括自身能力建設和開展國際合作,以及制定和落實國際規範等,更多的是一種應對性層面的努力,但是中國關注的是産生這些問題的根本性因素及其解決之道。

    “從根源上消除或者儘量減少來自核安全領域的威脅與挑戰,需要各國努力實現和平穩定的地區和國際環境,消除貧窮,實現各個文明之間有效對話,達成相互諒解和理解等,”陳凱説,“中國倡導並致力於積極推動構建一個良性和富有建設性的國際環境,無疑有助於減少甚至消除恐怖主義的根源和土壤。”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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