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出“國企改革30條” 部分國企員工可持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5 10: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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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長沙3月25日電(記者丁文傑、史衛燕)湖南省近日出臺“國企改革30條”,在投資主體多元化、國資證券化改革的基礎上,在國企員工持股、企業負責人産生方式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舉措。

    根據湖南省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從2014年起,湖南全面啟動新一輪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和發展壯大一批的思路,分類推進國企改革,到2020年完成改革目標。

    記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湖南將國有企業按公益、功能、競爭三個類別,其中對競爭類國有企業,將按照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進行開放。湖南省國資委負責人介紹,對競爭類國有企業,要實施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基礎上,培育其上市,目標是到2020年國有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

    在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方面,湖南省出臺了新規定:對國有資本準備退出的,或改制為混合所有制且國有資本處於相對控股或參股地位的,以及創新型、研發類、基金類國有企業,允許企業員工持股。

    此外,湖南省將在國有獨資企業中全面推廣實施外部董事制度,外部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所佔比例要超過半數。而對競爭類國有企業,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只任免黨委(黨組)書記,提名董事長人選,對總經理則通過市場化途徑進行選聘。

    湖南省國資委負責人介紹,今後湖南還將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原則上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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