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海洋局黨組印發《國家海洋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民主生活會進行了制度規範。《辦法》要求,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黨內監督和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切實提高推動海洋事業科學發展、建設海洋強國的能力和水平。 《辦法》規定,國家海洋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由黨組主要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每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召開。會前應確定民主生活會主題,深入組織學習,廣泛徵求意見,撰寫對照檢查材料,開展談心活動。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以與人為善的態度開展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辦法》明確了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要從5個方面進行檢查、總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議的情況;二是加強國家海洋局黨組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三是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四是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絡群眾的情況;五是中央確定的年度民主生活會的其他主題和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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