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外語考試強制性要求正減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8 15:52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專電(記者趙超)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將於3月29日舉行。在我國外語教育及外語考試都正在向實用轉型的背景下,職稱外語考試會有哪些變化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部門獲悉,事實上,近年來,職稱外語考試改革一直都在有序進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此前表示,職稱外語改革將進行試點,試點的方向是按不同專業領域進行劃分,突出實踐要求,目的是讓職稱外語更加實用,對實際工作有效。

    記者了解到,改革試點已經在一些行業展開。去年3月,中國外文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外語考試發出通知。通知指出,申報翻譯職稱人員應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但在10種情況下可以免試,包括擁有留學經歷、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等。

    “這就意味著,申報翻譯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絕大多數不需要進行職稱外語考試。這些人本身就是應用外國語進行工作的,沒有必要參加這種基礎性的資格考試。這樣的改革,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説。

    我國職稱外語考試改革始於2007年。當年2月,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課題組就“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建議”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最終,提出意見的人群中,89%贊同調整職稱外語考試政策,11%認為應取消職稱外語考試。

    一個月後,原人事部印發《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堅持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防止職稱外語考試“一刀切”和形式主義,對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放寬外語成績要求或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近年來,職稱外語考試主管部門減少了對職稱外語考試的強制性要求,一些地方出臺政策,縮小考試範圍,放寬成績要求,延長考試成績有效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則明確提出,各地區、各部門和中央管理的企業人事部門可根據《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全國通用標準,按照管理權限確定本地區、本部門職稱外語考試成績使用辦法和有效期。

責任編輯: 雷麗娜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