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9 09:31 來源: 寧夏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進行核實並在1小時內報告自治區政府和國家環境保護部。3月28日,記者從自治區環保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發佈,將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救援隊伍,並統一發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案》規定,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其中,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包括: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因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因環境污染造成地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Ⅰ、Ⅱ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的;輻射後果可能影響鄰省區和境外的;造成跨國境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預案》提出,成立環境應急組織機構,建立專門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同時,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由高到低分為四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分別由自治區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自治區政府、地級市政府和縣級政府發佈。所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或環保廳應急領導小組請示上級獲批准後,由自治區環保廳新聞發言人統一發佈。

 

責任編輯: 劉嘯萱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