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3月29日電(記者巫奕龍)廈門市海滄區今年以來實施治庸問責專項整治行動,迄今已將2名履職不好的處級幹部列入調整崗位考察試用,1名正處級幹部從領導崗位調整為非領導,對10名“慢作為”幹部進行誡勉教育。 部門管理“散”,工作推動“慢”,精神狀態“差”,創新能力“弱”,推諉扯皮“耗”,碌碌無為“平”,患得患失“浮”,我行我素“傲”,應付了事“懶”,不講原則“亂”。海滄列出了重點整治的10種“庸作為”。“要像治貪一樣治庸,切實解決一些領導幹部不敢擔責、互相推扯等問題。”廈門市委常委、海滄區委書記鄭雲峰説。 海滄敞開大門問庸查庸,迄今已組織明察暗訪7次。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梁娟説,區治庸辦與效能辦聯手,挑選出廈船重工、華夏電力等30家代表性企業,一家家上門,一對一走訪企業中層領導和與政府部門直接打交道的經辦人員。一位企業工作人員説,“原來擔心揭露‘庸作為’會被‘穿小鞋’,現在一對一上門走訪,我們可以有啥説啥。” 海滄開通專門電話、郵箱等多種互動平臺,併發揮街鎮、村居效能投訴受理點的作用,廣泛徵求幹部群眾意見建議。市民登錄區政府網站就可填寫“海滄區幹部隊伍治庸問責問卷調查表”,直接反映批評“庸作為”。 海滄對“無能官”“太平官”等各種“庸官”分類問責。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周玉華説,對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安於現狀不求上進的“太平官”,採取談話提醒、結對幫扶、公開曝光、交流轉任等措施問責,做到不換狀態就換人、不求作為就追責。區屬國有企業海旅集團迄今集中通報了建設項目進展滯後、工作質效差、旅遊窗口服務不到位、工作怕得罪人、不講原則等典型“庸作為”事件,通報批評了2個單位,對12名集團及下屬公司中層以上幹部進行了停職、降職、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等問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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