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區實施質量興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公佈今年度全區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並明確提出,凡考核不達標,相關部門領導將受到問責。 據了解,質量工作考評今年將開始“國考”。根據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國務院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考核年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質量工作進行考核。為抓好質量工作考核的落實,推進質量興桂戰略深入實施,我區參照“國考”辦法,明確了“區考”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步驟,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把因産品質量問題造成重大財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認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群體性事件等事件,都列為區域性、系統性産品質量安全事件,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一律為D級,同時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記者 吳家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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