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31日電(記者周蕊)上海市政府新聞辦31日發佈信息,上海將從4月1日起上調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關社會救助標準。其中,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640元調整為71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500元調整到620元,增幅達24%,為歷年最高。 從4月1日起,上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6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710元,提高10.94%;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5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20元,提高24%,這也是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歷年來增幅最高的一次。此次調整後,上海城鄉低保標準的比例由2013年的1.28:1縮小到1.15:1。本次調整是上海第18次調整城鎮低保標準和第14次調整農村低保標準。 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起提高的還有低保家庭中有勞動收入人員的就業補貼標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和民政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其中,上海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日常生活費標準從每人每年不低於798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不低於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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