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申請出入境證件填表簡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01 08:57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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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4月1日開始,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時,“三表合一”,新的申請表上所需填寫內容也有所簡化,婚姻狀態、戶籍所屬派出所和職務職稱等都無需再費時填寫。

    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統一要求,原來的三種申請表被簡化合併為《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人可以填寫一張申請表辦理三類證件及簽注。

    赴港澳臺不再填政治面貌

    記者將新版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與原有三份表格對比發現,個人信息項變動最大,不少信息被簡化,無需再填。

    比如,原來辦理護照時需要填寫的婚姻狀況、戶籍所屬派出所、家庭現住址、工作單位及地址、職務職稱、家庭主要成員等內容今後不用再填。同時,在新表中,本人身份選項及擬前往國家、出國事由等填寫項也被取消。

    同時,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了。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已在原《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上出具了單位意見的,如仍在三個月有效期內,可新舊表格同時使用。

    新增緊急情況聯絡人及電話

    除簡化、合併部分填寫項目外,新表格還增加了緊急情況聯絡人及電話填寫項。出入境管理總隊負責人介紹,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中,沒有緊急聯絡人這一項,合併後增加此內容是為了在緊急狀態下及時聯絡申請人家屬。

    補辦護照不用交被盜説明

    記者了解到,使用新表格後,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也更加簡單。此前,如果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需要換、補發的,申請人需要在網絡上下載“護照損毀原因的説明和遺失、被盜的情況説明”,填寫並提交。現在只需要在新表格中的“首次申領;補、換發;失效重新申領”等選項中拿筆勾選即可。

    未成年人申領只需一方監護人

    對於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原來需要所有監護人一起陪同到公安機關遞交申請,表格中也列有父母雙方兩個簽名欄,同時還須提交所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複印件,交驗原件。如未成年申請人父母離異,還需要監護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證明監護權歸屬。新的表格只需提交一方監護人意見並在場就可以了。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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