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自治區黨委、政府下發《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在行政審批、財稅體制、工商登記等方面“大刀闊斧”推進改革,探索“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 改革具體內容包括: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提高行政審批時效,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管理,編制職權目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加快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的辦法,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整合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清理規範執法隊伍,調整規範政府機構設置,認真做好職責清理,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部門內設機構實行限額管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每一項改革都規定了具體的牽頭部門、配合部門和完成時限,分別交由自治區編辦、政府服務中心、財政廳、物價局、工商局、民政廳及區直相關部門“操刀”,所有改革最遲在2015年年底前“交卷”。 行政審批改革是此次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重頭戲”。《意見》要求,行政審批事項今年年底前精簡50%、辦結時限壓縮50%,同時向社會公佈審批目錄,接受監督,凡未納入目錄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實施。財稅體制改革方面,調整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清理規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將“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並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清理各種協會、學會等組織,全面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清理整頓和整合行政執法隊伍,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 《意見》要求,按照新的職責和新的內設機構設置,重新確定各部門人員編制,原則上按5%至10%比例精簡,逐年到位,精簡收回編制由自治區重新分配使用,新組建部門領導職數按1正4副配備。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本屆政府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各級各類編制員額都不得突破。事業編制員額以2012年底統計數為基數,5年內只減不增。 據了解,自治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從今年3月下旬開始,5月底基本完成機構改革任務。(記者 李東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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