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消息,自4月1日起,上海放寬赴臺探親停留時間和來往次數。上海居民持“陪同來臺”“隨行團聚”等類多次有效入臺許可提出申請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1—3年有效多次探親簽注。 與此同時,上海還推出赴港澳臺通行證辦理新規。上海居民在辦理赴港澳臺地區的相關證件時,可在不辦理赴港澳臺簽注的情況下,單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據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解釋:“以前通行證和簽注要同時辦理,手續繁瑣,辦好簽注後又不一定能按時出發,現在分開辦理,可先辦理通行證,申請人在確認行程後,再來辦理簽注,自由度更大了。” 出入境申請“三表合一”也自4月1日起開始推行。(記者 郝洪)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