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有關氣象工作的要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04 09:11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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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項法律,關乎民生;一種期望,鼓舞人心。在3月9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及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以下簡稱《氣象法》)執法檢查情況,要求“加強氣象現代化建設,增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提高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準確率,強化氣候資源科學利用和有效保護”。他的話擲地有聲,令全體氣象工作者為之振奮。

  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梅連學告訴記者,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氣象法制工作的認可與肯定,不但對氣象事業發展産生巨大的推動作用,而且對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

  既是肯定,也是鞭策

  《氣象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于1999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1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組織開展的《氣象法》貫徹實施情況監督檢查,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的專業法執法檢查,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成效顯著。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對《氣象法》執法檢查的關注,更是一種至高榮譽。

  曾經參加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氣象法》執法檢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農委副主任委員劉振偉告訴記者,氣象事業是國家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其發展水平的高低也是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誌之一。因此,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氣象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今年,張德江委員長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特別講到氣象法執法檢查,既充分肯定了氣象工作的成效,又對氣象事業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同時,這也是人大監督政府氣象工作的要求。在他看來,氣象現代化建設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不只是氣象部門的事情,單靠氣象部門也做不了。氣象事業能否健康發展,首先是政府的事,政府要把氣象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大氣象基礎設施投入。其次,是氣象部門和氣象人義不容辭職責,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激發內生動力,加大創新力度,加強氣象關鍵技術研發,不斷提高氣象預測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準確率,強化氣象防災減災能力特別是農村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推動科學利用和有效保護氣候資源。

  《氣象法》是一部關乎民生的重要法律。在梅連學看來,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氣象工作和氣象事業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作用的高度重視與肯定。“這種肯定與認可來源於一直以來氣象部門的不懈努力。”梅連學認為,正是氣象部門的努力使得氣象工作能夠在國家、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地位越來越突出,氣象事業發展的影響力和氣象現代化建設成效日益顯現,公共氣象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氣象工作在防災減災、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和地位日趨凸顯,逐步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強氣象現代化建設,增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提高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準確率,強化氣候資源科學利用和有效保護”,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張鈦仁表示,其內涵極其深刻,既充分體現出氣象事業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與地位更加突出與更加重要,也充分體現出黨和國家對於氣象事業和氣象工作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必須深刻領會,堅決落實。“振奮、激勵、鞭策”是他在3月9日最直接的感受,同時,他也直言:“感到肩上的責任更重,壓力更大。”這既是全面推進氣象法治建設進程的機遇,也是強化氣象立法、氣象執法、氣象法制宣傳和全面推進氣象依法行政的挑戰。

  推動氣象災害防禦法出臺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氣象事業堅持走依法發展的道路,是國家全面推動法治建設的一個縮影。用法之盾來保障氣象事業的發展,使全社會支持氣象發展、遵守氣象法律法規變成一種自覺的行動,使整個氣象部門形成一種良好的法治發展的氛圍,是時代發展和氣象事業發展的需要。

  在這一點上,梅連學深有感觸,並認為“嘗到了甜頭”。和過去相比,隨著國家層面的法制建設發展,各地對於《氣象法》的認識逐步加深。比如,各地政府也逐漸認識到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和工程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審批時也開始主動考慮探測環境保護要求。同樣,在氣象部門,法治意識也在日益提高。梅連學告訴記者,很多業務單位在制定業務發展規劃或方案時,都將法規標準作為重要內容,法規建設已成為氣象現代化不可或缺的評估指標。用氣象法律法規為氣象現代化建設“保駕護航”,是氣象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表徵。

  同時,在全球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發,各地氣象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任務愈加艱巨。近年來,在全國“兩會”期間,圍繞氣象立法的議案、提案有很多,尤其是關於氣象災害防禦法立法的呼聲很高。這同樣得到劉振偉的認同。他表示,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法制建設十分必要。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氣象災害影響日趨嚴重,工農業生産、城市建設、生態保護等對氣象工作的依賴不斷增強,加快有關氣象災害防禦立法的時機已成熟,應抓緊評估論證,加快工作進程。

  梅連學告訴記者,通過氣象法執法檢查工作,發現很多地方尤其是氣象災害十分嚴重的省份,地方政府特別希望這項法律的立法工作能儘快提上日程。一直以來,氣象部門都在努力推動這項法律的立法工作,一方面有著比較成熟的基礎,另一方面有比較高的社會需求。因此,氣象災害防禦法的立法,對於整個國家和社會的氣象防災減災體制機制的完善具有重要和緊迫意義。

  據悉,圍繞著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氣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現代天氣業務關鍵技術的科研開發和預報能力建設,不斷提高中短期天氣預報準確率和長期天氣預測的準確度,提高極端天氣和災害性天氣的預測預報水平;進一步強化氣象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建設,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健全人工影響天氣和氣象災害防禦管理機構,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新一輪人工影響天氣規劃,提高氣象防災減災能力;認真做好氣候資源的普查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的多層次普查和可利用資源的評估,編制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等工作,真正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要求落到實處。

  以《氣象法》頒布15週年為契機推動完善配套法律

  “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這説明,法律法規對於國家發展的重要性。劉振偉指出,氣象法是發展氣象事業最高層級的制度規範,全面貫徹落實這部法律,氣象事業一定大有作為。從常委會委員審議的情況看,他希望氣象部門能夠在增強氣象的軟實力、加強基層氣象隊伍建設、加強空氣污染監測的多部門合作、部門職能擴展強化等方面來進一步完善。

  為此,張鈦仁表示,建立更為完善的氣象法律體系,堅持依法發展氣象事業、依法規範氣象活動、依法管理氣象工作,是氣象部門努力推進的重點工作之一。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工作的關鍵時期,更需要配套的氣象法律法規保障氣象現代化有序、科學發展。

  根據張鈦仁介紹,我國先後制定並出臺了《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行政法規和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等25部部門規章。各省人大及政府也出臺了氣象管理條例、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規定等地方配套法規和政策文件。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具有立法權的較大的市制定出臺了地方性氣象法規和政府規章183部。他表示,雖然我們現在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氣象法》的配套法規尚不完善。今年,將重點加強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條例的制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的修訂等相關立法工作,努力為氣象事業發展築牢法治根基。

  “天下之事,慮之貴詳,行之貴力。”梅連學告訴記者,2014年是《氣象法》頒布15週年。縱觀氣象事業發展進程的坐標,在這樣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上,氣象部門將以此為契機,加大對氣象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加強氣象行政執法和法律知識培訓,努力營造良好的氣象法治環境。“我們有壓力,有動力,更有信心!”(記者  吳越)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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