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6日電(記者 孫洪磊)記者從天津市水務局了解到,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南水北調工程首個工程管理規範《南水北調天津市配套工程管理辦法》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在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將禁止從事爆破、打井、採石、取土等行為。 天津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于2006年啟動,按照總體規劃,建成後將與現有的引灤入津工程形成覆蓋天津市的城鄉水資源配置工程網絡。截至目前,該工程已先後建成天津市中心城區供水工程、濱海新區供水一期工程、爾王莊水庫至津濱水廠供水工程,西河原水樞紐泵站、濱海新區供水二期工程、西河泵站至宜興埠泵站原水管線聯通工程也進入施工後期,配套工程骨幹輸配水網絡已逐漸形成。 天津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涉及泵站、箱涵、管線及水庫等多種工程設施,工程分佈遍及天津市多個區縣。為使工程通水後安全高效運行,《辦法》著重從職責分工、運行維護內容及標準以及工程保護範圍三方面對天津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範。 記者了解到,天津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輸水管涵管理範圍為輸水管涵正上方覆蓋面及由兩側外緣向外延伸10米的區域;保護範圍為由工程及設施管理範圍外緣向外延伸30米的區域。今後在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將禁止從事爆破、打井、採石、取土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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