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福建建設綱要(2014-2020年)》近日出臺。《綱要》指出,到2020年,把福建省建成立法更加科學、執法嚴格高效、司法公正權威、全民守法意識有效提升的法治省份。 《綱要》要求,地方立法進一步完備。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使地方法規準確反映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地協調利益關係,有效形成與國家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配套、與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法規規章體系。 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推進。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法治型和服務型政府。 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批權檢察權,司法公信力顯著提高,司法權威充分彰顯,法律尊嚴得到切實維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進一步健全。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綱要》還在誠信規範的經濟社會秩序進一步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記者 張靜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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