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09 10:3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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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批准,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包含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以及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領取待遇人員。調整水平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10%確定。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普調每人每月調增基本養老金100元。同時,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年月調增基本養老金4元,不滿15年的按60元調增。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産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120元調整。特調包括提高高齡補貼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各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由130元提高到1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由160元提高到180元。調整後,月養老金低於2641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到2641元。對艱苦邊遠一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5元養老金,三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10元養老金。

    據統計,此次寧夏回族自治區符合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共計40.93萬人。新調整的養老金及1月至3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於2014年4月份隨同當月養老金一併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記者 馬欽麟)

責任編輯: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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