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監局日前印發《2014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要點》。《要點》指出,到6月底前,全省要完成剩餘142座尾礦庫治理;到今年底前,要關閉200座、整改提升600座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 《要點》要求,加大整頓關閉工作力度,對於資源賦存條件好,有整改能力的礦山,限期將隱患治理到位,沒有整改能力的堅決實施整合重組;對於資源賦存條件差,沒有整改能力的堅決取締關閉。對基建礦山,各地要組織技術服務單位對所有基建礦山逐礦排查,逐礦掌握基本狀況,基建工程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一律重新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基建為名實施採礦的,按非法生産依法予以處理。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而發生事故的小型生産、基建礦山,一次死亡1人的停産整頓半年,一次死亡2人的停産整頓一年,1年內累計死亡3人以上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提請政府關閉。 《要點》強調,以下新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准:低於國家、省或本地區規定的最低生産規模的;相鄰露天礦山開採範圍之間最小安全距離小于300米的;沒有按規定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的;沒有按規定裝備採掘設備的;尾礦庫建設不符合最小庫容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三等以上尾礦庫沒有安裝全過程在線監測系統的;地質條件複雜、地表不允許塌陷的地下金屬礦山沒有採用尾砂膠結充填等方式處理採空區的。對沉積變質型小鐵礦,因礦體分佈和開採現狀限制,整合方案批准兩套及以上生産系統的,要明確各個系統生産的時間順序,一套系統閉坑停産後,另一套系統才能進行生産,同一個礦區範圍內,不得有兩套及以上的系統同時生産。(記者王成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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