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監管指導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1 15: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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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4月11日電(記者  劉菊花)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穆懷朋10日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發展高峰論壇上透露,人民銀行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加緊制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份意見作為“頂層設計”,將成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的制度基礎。 

前不久中國人民銀行暫停二維碼支付和虛擬信用卡業務,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不乏“遏制互聯網金融創新”的質疑之聲。穆懷朋對此回應説,這一“事件”給了我們一個科學、客觀審視互聯網金融發展和監管關係的機會。“強調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與鼓勵創新是並行不悖的。”

穆懷朋表示,從整體上看,現有法律規則還沒有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屬性作出明確定位,有些從業機構的業務活動也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有效規範。從當前的情況看,一些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運作模式和業務流程,可能“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一些創新産品和業務,尚未有權威機構對其安全性進行充分的檢測和認證。

穆懷朋説,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仍然要實行必要的監管,不過不應管得過死,要留出發展的空間,監管力度要適度。但是,留有發展的空間,並不是要留有監管的空白。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借貸(個人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以及網上基金銷售等業務的本質內容,仍然是傳統金融所處理的支付、借貸、股權融資和投資的業務。因此,可以在現有的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能框架內,對互聯網金融實行分類監管。

穆懷朋表示,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急需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實踐中,一些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片面追求業務拓展和盈利能力,採用了一些有爭議、高風險的交易模式;有些變相建立資金池,吸收存款,提供擔保;有些沒有建立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報告機制,容易為不法分子利用平臺進行洗錢和詐騙等違法活動創造條件;還有一些互聯網企業不注重內部管理,信息安全保護水平較低,存在客戶個人隱私洩露風險。“對於這些問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要高度重視,嚴格管理。”他説。

穆懷朋透露,目前,人民銀行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籌備工作,以期構建高效的行業自律管理體系,搭建政企溝通橋梁及業界機構、專家學者的合作交流平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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