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13日電(記者曹志恒)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間調解室內,基層法律工作者薛永江異常興奮,他終於説服了一件拆遷糾紛案的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外調解。 “基層法工駐法院調解模式在全國屬首創。”薛永江説,2013年底,新疆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在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了專門的調解室,由31名基層法律工作者輪流值班調解涉法上訪的各類案件。 基層法工駐法院調解是新疆加大基層矛盾糾紛調解的一個縮影。記者從自治區綜治委了解到,去年以來,新疆加強和創新群眾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調處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了一大批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矛盾。2013年,新疆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86.94%。 薛永江介紹,調解室目前的運行機制是,新疆高院立案二庭委託調解室對申請再審案件和上訴者進行調解,基層法工吃透案件後定下調解方案,將文件傳給當事人所在地的基層法律服務所,讓當地的基層法工就地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這樣做不僅提高了調解的成功率,而且緩解了法官的調解壓力;不僅節省開支,也發揮了基層法工的優勢。”薛永江説。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田耘説,基層法工具備很好的群眾基礎和豐富的調解經驗,基層法工駐法院調解室正好彌補了法院的短板。今年以來,立案二庭近80%的再審案件委託調解室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率已同比提高了近10%。 此外,新疆還加強和完善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對基層矛盾糾紛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辦理、依法調處,有效提升了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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