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13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決定在全省全面開展政府職權清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其中省級部門6月份,市、縣(市、區)政府10月份向社會公佈權力清單。 根據浙江省政府部署,浙江開展政府職權清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範圍為,政府工作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並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列入黨委工作機構序列但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部門或單位參照實施。同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適時開展政府職權清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 浙江省政府指出,開展政府職權清理的事項涉及法定行政機關或組織依法實施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産生直接影響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及其他行政權力等。 據了解,浙江省決定建立社會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對於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權力事項,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充分徵求意見,進一步凝聚各方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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