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將加強湘江流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5 10:14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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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州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引發大眾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的關注。湘江流域飲用水水質狀況如何?記者4月14日從湖南省衛生廳獲悉,湖南省將加強湘江流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該廳制定了《2014年湘江流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方案》(簡稱《方案》),並於9日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討論修訂。目前,《方案》已下發14個市州徵求意見。

    據悉,長沙市、株洲市、株洲縣、湘潭市、湘潭縣、衡陽市、常寧市、衡山縣、衡東縣、永州市、東安縣、岳陽市、臨湘市、湘陰縣等14個湘江流域的市縣,被納入監督監測點。重點監督檢查以上城市城區和縣城的全部集中式供水水廠、農村地區全部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水廠、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情況。

    城市飲用水大部分為市政供水。根據《方案》要求,14個市縣的全部市政供水出廠水納入監測網,每個水廠設置1個監測點;長沙設置40個末梢水(即老百姓家中的龍頭水)監測點;地級市城區設置20個末梢水監測點;縣政府所在地城鎮設置10個末梢水監測點。其中學校監測點比例不低於10%。

    城市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往往是水質不穩定的地區,尤其值得關注。按照《方案》要求,省會長沙、地級市所轄城區和縣政府所在城鎮,至少將3個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廠納入國家監測網,不足3個的,全部納入;儘量選取不同水源和凈水工藝的自建水廠;每個水廠設置1個監測點。每個自建水廠設置1個末梢水監測點。省會長沙、地級市和縣政府所在城鎮,至少將10個二次供水設施納入監測網,不足10個的,全部納入;其中應至少包括1個學校二次供水設施;每個二次供水設施設置1個監測點,位於水箱出水口處。

    湖南省衛生監督局環境衛生監督科科長曹朝暉介紹,2012年7月1日起,我國開始強制實施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測標準從原來的35項增加到106項,其中常規指標42項,非常規指標64項。據了解,目前基層檢測能力不容樂觀,大多只能完成常規指標檢測。他表示,希望地方政府能加大投入提升檢測能力,現階段不能開展的項目一般由上一級檢測機構來承擔。各類型供水的衛生監督信息和水質監測信息,將通過“全國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進行互聯網直報。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衛生監督檢查。(記者 段涵敏)

責任編輯: 滿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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