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要求涉稅文書報表全面“瘦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6 15:25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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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全面清理涉稅文書報表,切實解決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涉稅表證單書多、填表煩、填表難等問題,減輕基層和納稅人的負擔。

    通知要求充分聽取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意見,按照“歸口管理、全面清理;合法規範、精簡適用;服務基層、服務稅戶”的原則,全面梳理、分析評估、優化簡並自行印製的涉稅文書報表,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併的一律合併,能簡化的一律簡化,能從稅收信息系統中提取的數據一律不再填報,能反復使用的數據一律不讓納稅人重復填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過去納稅人填寫涉稅文書報表種類過多、繁冗複雜且重復報送的現象,增加了稅法遵從成本和辦稅負擔,稅務總局繼4月11日取消15個納稅人填報的涉稅文書報表之後,繼續對涉稅文書報表實行“減肥瘦身”,及時且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回應了納稅人的關切,使得稅務權力範疇得以明晰和固定,有利於納稅人形成穩定的預期。

    稅務總局徵管科技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往各地稅務機關根據需要設計印製的涉稅文書報表,對提升納稅遵從、減少稅收流失,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形勢發展變化和稅收信息化步伐加快,有的已可取消、簡並、替代。

    各地稅務機關將重點清理三類文書報表:一是不在行政審批目錄、稅收執法權力目錄中的相關文書報表,以及文書報表來源文件已廢止執行的相關文書報表,馬上取消;二是通過信息共享可以獲得相關信息的文書報表,要改進業務流程,逐步取消;三是對於填報意義不大,取消簡並之後有利於優化服務納稅人的文書報表,要視情況予以取消。對以上取消或簡並的涉稅文書報表,將分批公佈。

    該負責人強調,今後各地稅務機關將對涉稅文書報表實行歸口管理和統一編碼制度,明確對涉稅文書報表的合理性、科學性、規範性審核把關的部門,未經審核不能印發,非統一編碼不得使用;建立備案制度,省級稅務機關清理後保留和新設立自行印製的涉稅文書,均須報稅務總局備案;統一涉稅文書報表式樣、填寫標準和使用説明,通過頂層設計推進涉稅文書報表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與此同時,各地稅務機關結合實際制定規範涉稅文書報表管理具體操作辦法,加強取消簡並涉稅文書報表事項的後續管理,降低徵納雙方涉稅風險。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莫于川提醒,由於情況複雜、路徑依賴等原因,可能仍有部分稅務人員擔心取消和簡並後不能有效實施稅務行政管理。他建議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推動改革,在避免重大疏漏、做好必要銜接的前提下,于法有據地做好跟進完善工作,通過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精簡辦稅流程和手續,實現有效的政府治理。

    鏈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涉稅文書報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4〕50號)

責任編輯: 寧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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