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現將由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毅楊1號等27個品種和認定通過的南方四季楊等10個品種作為林木良種予以公告。自公告發佈之日起,這些品種在林業生産中可以作為林木良種使用,並在本公告規定的適宜種植範圍內推廣。
特此公告。
國家林業局
2014年4月11日
國家林業局公告(2014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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