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在文萊中國公民遵守當地《伊斯蘭刑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6 19:51 來源: 外交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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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萊政府宣佈將於2014年4月22日起分階段正式實施《伊斯蘭刑法》,適用於在文全體人員(包括文公民及外國人),違反者現階段將被處以高額罰款或判刑,未來全面實施後,將引入肉刑及死刑。

    該法規主要包括:

    一、關於伊斯蘭宗教神聖性:禁止在文萊傳播任何宗教或信仰,包括未經批准傳播伊斯蘭教;禁止任何侮辱伊斯蘭教先知、《古蘭經》和《伊斯蘭刑法》的言論;禁止發表或做出侮辱蘇丹講話、政府宗教機構和官員的言論或行為;禁止通過網絡媒體,包括微博、微信、whatsapp等傳播針對伊斯蘭教和《伊斯蘭刑法》的謠言、評論等;避免在穆斯林面前表達崇拜某明星、人物、動物、地點等;避免在公開場合使用涉及伊斯蘭教的固定詞彙和表達,包括問候語。

    二、關於宗教管理:禁止在公共場所飲酒,不得向穆斯林提供、推薦、售賣酒精飲料;齋月期間避免在公共場合飲食、吸煙及買賣現場消費的食品;每週五中午12:00到14:00,穆斯林必須到清真寺祈禱,屆時餐廳、店舖等都將停止營業,僱主不得限制穆斯林僱員按時祈禱的權利。

    三、關於不文明行為:禁止與穆斯林女性發生未婚或婚外性關係,或引誘穆斯林女性私奔;避免易引起嫌疑的未婚男女獨處或同居;儘量在公眾場所與異性保持距離,避免擁抱或接吻等過度親密行為;避免穿著異性服裝或模倣異性動作、神態;避免在公共場合穿著暴露(尤其是女性,建議穿長袖衣褲)。

    四、其它犯罪:偷盜、搶劫、強姦、通姦、謀殺等犯罪行為,將根據《伊斯蘭刑法》進行審判。

    《伊斯蘭刑法》在文的實施將是一個逐步深入和展開的過程,許多問題有待通過具體案例加以明確和解決。中國駐文萊使館提醒在文及擬赴文中國公民遵守包括《伊斯蘭刑法》在內的當地法律,尊重當地穆斯林風俗習慣,避免因行為不當遭受處罰;同時保持平和冷靜心態,加強甄別不被關於《伊斯蘭刑法》的不實傳言或解讀所誤導。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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