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福建省紀委對三明市梅列區區長劉振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振興在三明市沙縣、梅列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錢款;侵吞公款;道德敗壞。
劉振興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劉振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目前正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福建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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