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務員不得在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兼職任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7 08:53 來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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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召開的社會組織工作會議上獲悉,自治區已啟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推進在機構、職能、資産、財務、人員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嚴格規範公務員在社會組織兼職任職。

    自治區社會組織黨工委專職副書記、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成員李清皓説,去行政化是社會組織發展的一大趨勢。過去相當一部分社會組織是官辦的,今後都要逐步脫鉤,使它們不再是“二政府”。

    “社會組織由公職人員兼職任職,便失去了其社會性。公務員尤其不能在社會組織擔任會長、副會長等領導職務。”李清皓説。

    在《自治區黨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中也明確提出“限期實行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直接依法申請登記”。

    李清皓表示,一個國家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光靠政府不行。歐美發達國家的經驗是:一靠專業的社會管理方法,二是通過大量的社會組織。

    據統計,全疆現有各類社會組織8412個,主要分佈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教育、科技等各個領域,接納就業人員36萬餘名,開展各類公益慈善活動,累計捐贈資金11.5億元,各類行業協會商會招商引資達2800多億元。

    但至今,我國還沒有出臺社會團體登記條例、基金會登記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條例,因此新疆社會組織改革也沒有實質性政策。但在簡化程序上,民政部門已報自治區,將簡化對社會組織的審批程序:一是行業協會、商會類、公益慈善類、科技類、社會服務類將直接登記,不用再找各行業主管部門才能登記;二是對於社會組織的分支機構不再登記;三是異地商會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

    李清皓説,根據民政部即將出臺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脫鉤配套政策,我區將建立健全脫鉤工作機制,嚴格規範公務員在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兼職任職,使社會組織回歸社會,去除行政化。

    李清皓説,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中,民政部門還將加強和改善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既發揮好民政部門在登記、備案、年檢、監督、評估等方面的監管責任,還要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增強社會組織的自律意識和能力。 

責任編輯: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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