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4年2月12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認真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通知》(食藥監法〔2014〕31號),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全面落實、紮實推進。要積極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抓緊制定、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和制度,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監管能力建設,以貫徹實施《條例》為重要契機,紮實做好醫療器械專項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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