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務院公佈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了部門分工。其中,氣象部門將在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強化污染防治、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等工作中承擔相應職責,包括:推進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加大應急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實行區域聯防聯控,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實施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濕地恢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加強三江源生態保護;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推動建立跨區域、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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