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白陽、鄒偉)記者20日從公安部禁毒局獲悉,有關部門近日出臺了一份旨在加強戒毒康復人員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就戒毒康復人員就業援助、職業培訓、社會保障、醫療保險、臨時救助等問題制定了相關政策。 據悉,由於長期吸毒,絕大多數戒毒康復人員失去工作崗位,家庭生活困難,難以就業和再就業,容易復吸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為此,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1個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戒毒康復人員就業扶持和救助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服務工作,幫助戒毒康復人員重新融入社會。 意見規定,要適當放寬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條件,保障戒毒康復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信貸支持、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對符合稅收政策規定條件的招用戒毒康復人員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扶持戒毒康復人員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 社會救助方面,意見要求各地黨委、政府要積極引導戒毒康復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相應補助。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的戒毒康復人員及其家庭,要按規定將其納入供養範圍;對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戒毒康復人員家庭,要給予臨時救助,保障戒毒康復人員有學可上、有業可就、病有所醫、困有所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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