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管理辦法(暫行)》出臺,2008年印發的《福建省知識産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2014年福建省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申報已啟動,重點推薦戰略性新興産業中的龍頭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30日。 《辦法》擴大了申報企業的範圍,新增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依託企業。同時,更多考慮申報企業的專利運用,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産權並實現産業化,自主知識産權産品銷售額連續三年保持增長。 增加了申報企業知識産權保護的條件,要求建立知識産權保護和預警機制,申報年度前三年無行政或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産權行為。 《辦法》強調,加大對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的扶持力度,如增加優先支持實施福建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産業化項目;對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優先安排貸款貼息。並對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的管理更科學、規範,增加了網站公示、督導檢查和期滿復審等內容。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産權工作的若干意見》,到2015年,福建省將培育知識産權優勢企業100家。(李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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