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變更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1 16:14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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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變更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的通知
財辦綜[2014]17號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關於調整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的請示》(中彩發字[2014]6號)收悉。為優化福利彩票市場結構,促進彩票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財綜〔2012〕102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變更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以下簡稱雙色球)遊戲規則。變更的內容是高獎級獎金的分配比例,即當獎池資金低於1億元時,一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7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當獎池資金高於1億元(含)時,一等獎獎金總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5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另一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0%,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5%,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變更後的遊戲規則見附件。雙色球遊戲,每期按彩票銷售額的50%、15%和35%,分別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彩票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你中心應當自批准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變更上市銷售。

    二、變更上市10個自然日前,你中心應當向社會發佈公告。公告內容包括財政部批准文件的名稱及文號、變更上市日期、變更後的《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等。上市銷售滿1個月後,你中心應當向財政部提交上市銷售情況的書面報告。

    三、你中心應當嚴格遵照各項彩票管理制度規定,認真做好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的發行和組織銷售工作,督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利彩票銷售機構加強彩票銷售的風險控制和安全管理,做好宣傳公告等工作,確保彩票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附件: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

                                                        財政部辦公廳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財綜[2012]10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遊戲(以下簡稱雙色球)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以下稱中福彩中心)發行和組織銷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利彩票銷售機構(以下稱各省福彩機構)在所轄區域內銷售。

    第三條 雙色球採用計算機網絡系統發行,在各省福彩機構設置的銷售網點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 雙色球實行自願購買,凡購買者均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

    第五條 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或兌付獎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條 雙色球投注區分為紅色球號碼區和藍色球號碼區,紅色球號碼區由1-33共三十三個號碼組成,藍色球號碼區由1-16共十六個號碼組成。投注時選擇6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組成一注進行單式投注,每注金額人民幣2元。

    第七條 購買者可在各省福彩機構設置的銷售網點投注。投注號碼經投注機打印出對獎憑證,交購買者保存,此對獎憑證即為雙色球彩票。

    第八條 購買者可選擇機選號碼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機選號碼投注是指由投注機隨機産生投注號碼進行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是指將購買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投注機進行投注。

    第九條 購買者可選擇複式投注。複式投注是指所選號碼個數超過單式投注的號碼個數,所選號碼可組合為每一種單式投注方式的多注彩票的投注。具體規定如下:

    (一)紅色球號碼複式:是指從紅色球號碼中選擇7個號碼以上(含7個號碼),從藍色球號碼中選擇1個號碼,組合為多注單式投注號碼的投注;

    (二)藍色球號碼複式:是指從紅色球號碼中選擇6個號碼,從藍色球號碼中選擇2個號碼以上(含2個號碼),組合為多注單式投注號碼的投注;

    (三)全複式:是指從紅色球號碼中選擇7個號碼以上(含7個號碼),從藍色球號碼中選擇2個號碼以上(含2個號碼),組合為多注單式投注號碼的投注。

    第十條 購買者可對其選定的投注號碼進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數範圍為2-99倍。單張彩票的投注金額最高不得超過20000元。

    第十一條 雙色球按期銷售,每週銷售三期,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曆年度編排。

    第十二條 若因銷售終端故障、通訊線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額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應退還購買者投注金額。

第三章 設獎

    第十三條 雙色球按當期銷售額的50%、15%和35%分別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彩票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

    第十四條 雙色球採取全國統一獎池計獎。

    第十五條 雙色球獎級設置分為高獎級和低獎級,一等獎和二等獎為高獎級,三至六等獎為低獎級。當期獎金減去當期低獎級獎金為當期高獎級獎金。各獎級和獎金規定如下:

    一等獎:當獎池資金低於1億元時,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7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當獎池資金高於1億元(含)時,獎金總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5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另一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0%,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5%,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三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3000元。

    四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200元。

    五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10元。

    六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元。

    第十六條 雙色球設置獎池,獎池資金由未中出的高獎級獎金和超出單注獎金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資金用於支付一等獎獎金。

    第十七條 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的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浮動獎獎金按元取整後的餘額。調節基金用於支付不可預見的獎金支出風險,以及設立特別獎。動用調節基金設立特別獎,應報財政部審核批准。

    第十八條 當一等獎的單注獎金低於二等獎的單注獎金時,將一等獎和二等獎的獎金總額相加,由一等獎和二等獎的中獎者按注均分;當二等獎的單注獎金低於三等獎單注獎金的兩倍時,由調節基金將二等獎的單注獎金補足為三等獎單注獎金的兩倍。

    第十九條 雙色球的當期獎金和獎池資金不足以兌付當期中獎獎金時,由調節基金補足,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兌獎週轉金墊支。在出現彩票兌獎週轉金墊支的情況下,當調節基金有資金滾入時優先償還墊支的彩票兌獎週轉金。

第四章 開獎

    第二十條 雙色球由中福彩中心統一開獎,每週二、四、日開獎。

    第二十一條 雙色球每期開獎時,在公證人員封存銷售數據資料之後,並在其監督下通過搖獎器確定開獎號碼。搖獎時先搖出6個紅色球號碼,再搖出1個藍色球號碼。

    第二十二條 每期開獎後,中福彩中心和各省福彩機構應向社會公佈開獎號碼、當期銷售總額、各獎級中獎情況及獎池資金餘額等信息,並將開獎結果通知銷售網點。

第五章 中獎

    第二十三條 雙色球根據購買者所選單式投注號碼(複式投注按其包含的每一注單式投注計)與當期開獎號碼的相符情況,確定相應的中獎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一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全部相同(順序不限,下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6個紅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5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5個紅色球號碼相同,或與任意4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4個紅色球號碼相同,或與任意3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第二十四條 高獎級中獎者按各獎級的中獎注數均分該獎級獎金,並以元為單位取整計算;低獎級中獎者按各獎級的單注固定獎金獲得相應獎金。

    第二十五條 當期每注投注號碼只有一次中獎機會,不能兼中兼得,特別設獎除外。

第六章 兌獎

    第二十六條 雙色球兌獎當期有效。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七條 中獎彩票為中獎唯一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二十八條 兌獎機構可以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中獎者兌獎時應予配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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