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紹史:節能減排 要鐵規更要鐵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2 07:2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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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在北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受國務院委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作了關於節能減排工作情況的報告。他介紹,根據“十二五”規劃綱要,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共有6個,具體要求是:2015年與2010年相比,全國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17%,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

    徐紹史説,各地區、各部門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經濟提質增效、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抓手,取得重要進展。據統計,2013年與2010年相比,全國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9.03%、10.68%,“十二五”前三年累計節能約3.5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4億噸。2013年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2352.7萬噸、2043.9萬噸、245.7萬噸、2227.3萬噸,與2010年相比分別下降7.8%、9.9%、7.1%、2.0%。

    在談到下一步總體思路時,徐紹史表示,把節能減排作為向環境污染和低效浪費宣戰的有力武器,堅持用“鐵規”和“鐵腕”推進節能減排,進一步硬化考核指標、量化工作任務、強化保障措施,更多利用市場機制,從調整優化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加強和改善管理等方面挖掘潛力,深入推進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和重點單位節能減排,加大污染特別是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力度,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

    強化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

    目前存在部分指標完成進度滯後。6項約束性指標中,單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別只完成五年總任務的54%和20%,與60%的進度要求還有明顯差距。要實現“十二五”目標,後兩年單位GDP能耗須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須年均下降4.2%以上,遠高於前三年平均降幅。

    針對這一問題,徐紹史提出,強化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出臺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督促各地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抓好工作落實。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的地區,必要時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約談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有關負責人在考核結果公佈後1年內不得評優樹先和提拔重用,暫停該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的節能評估審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通過嚴格控制能源消費增量,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

    同時還要控制能源消費增量。據測算,在經濟保持平穩增長的情況下,要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要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以內。下一步,我們將考慮目前能源消費全國統計數據與地方數據合計的差距,適當調減霧霾嚴重地區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等因素,將能源消費增量分解到各地區,確保既能完成國家節能目標,又能保障經濟增長需要。

    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2012年我國經濟總量佔世界的比重為11.6%,但消耗了全世界21.3%的能源、54%的水泥、45%的鋼。2013年煤炭佔能源消費比重達65.9%。一些地區能耗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3倍,一些落後技術設備仍在使用,轉方式、調結構的任務十分艱巨。

    針對這一問題,徐紹史提出,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結構調整的貢獻率須達到一半左右。下一步,將結合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和培育新的增長點,科學構建增量,優化升級存量。

    一要加快淘汰落後産能。2014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後産能任務,2015年再淘汰落後産能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箱。中西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高水平,禁止落後産能轉入。

    二要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産能。充分發揮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用地預審、金融等“關口”作用,對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行業新增産能,實行能耗、排污總量減量置換,先落實置換指標再予以審批;對能耗增量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地區,暫停新建高耗能項目能評審批;對確需建設的項目,能源效率、排污績效要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三要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把發展服務業作為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點,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47%。促進新興科技與新興産業深度融合,2015年戰略性新興産業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

    四要調整能源結構。開工一批水電、核電項目,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快頁巖氣技術研究和資源開發,因地制宜發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推動分佈式能源發展,2015年非化石能源佔比達到11.4%。

    大力推進污染治理

    據介紹,納入約束性指標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雖然在減少,部分指標有好轉,但在多種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出環境容量的情況下,現階段還難以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近年來霧霾問題頻現,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污染物排放量大,以及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增加、施工揚塵、秸稈焚燒、露天燒烤等原因,也有城市環境管理滯後、靜穩天氣頻率增加等因素。

    針對這一問題,徐紹史提出,大力推進污染治理。深入實施“大氣十條”,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開展實施情況年度考核。落實能源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推廣使用洗選煤,優先將新增天然氣用於燃煤設施改造,在京津冀農村地區全面推行清潔煤替代,推動企事業單位料堆料場棚化、倉化工作。2014年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600萬輛。做好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工作,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空氣質量聯動監測。大力實施“首都藍天行動”。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到2015年底力爭縣縣具備污水集中處理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編制清潔水行動計劃。

    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隨著煤炭價格持續走低,財政獎勵的激勵作用弱化,企業節能改造積極性不高。燃煤電廠脫硝電價政策出臺時間較晚,脫硝工程建設滯後。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及畜禽污染防治激勵措施不足。個別主要污染物減排未納入約束性控制。

    針對這一問題,徐紹史提出,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制度創新,加強依法管理,加大政策激勵,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工作。

    一要依法管理。修訂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加快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管理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等制訂工作,加快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意見。滾動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2014—2015年制(修)訂100項左右節能標準。

    二要加強經濟政策引導。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有利於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實行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嚴格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研究擴大基於能耗、環保標準的非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實施範圍。

    三要健全市場化機制。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定期發佈空調、冰箱等能效最高的終端用能産品目錄,以及乙烯、粗鋼等高耗能産品單耗最低的企業單耗水平等。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記者 毛磊 彭波)

責任編輯: 郭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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