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郭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鉅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鉅額錢物;道德敗壞。
郭有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郭有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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