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分組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2日上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張德江委員長參加審議。 21日下午舉行的本次常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分組審議中,與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和全國人大代表認為,草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回應社會呼聲和人民群眾的期盼,並認真進行了出臺前評估,定位準確,思路清晰,既有作為環境領域基礎性法律的綜合性規定,又有針對性的措施,經過充分審議,草案的規定越來越精細,確立的制度越來越完善,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較成熟,建議及時表決通過。 與會人員認為,草案較好地處理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嚴格管理與穩步推進的關係。一是,明確提出了經濟發展要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理念;二是,針對目前嚴峻的環境形勢,進一步強化了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的責任,對排污企業提出了更高的環保要求,加重了法律責任;三是,對進一步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工作,對公民增強環保意識,自覺履行環保義務等作出了規定;四是,進一步規範了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提供了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渠道,體現了著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因環境領域問題引發社會矛盾的理念,有利於社會的自我調節。 與會人員認為,解決環境問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法律通過後,各方面應加強對這部法律的宣傳,讓這部法律的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要做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配套修改工作,以保證法律得到正確和切實有效的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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