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過12條事項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3 09:10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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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權于市場,還權于市場主體。4月22日,記者從青海省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新聞發佈會獲悉,4月1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促進青海省市場主體發展的意見》頒布執行,青海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在國務院《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框架下,將通過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等12條事項推進。 

青海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將按照“便捷高效、規範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進行:取消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將企業年度檢驗制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統一標準規範的電子營業執照,為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提供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服務保障;將“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放寬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的限制、下放企業登記管轄權;簡化登記註冊程序;鼓勵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支持農牧業市場主體加快發展。通過以上舉措,進一步放鬆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真正實現工商登記寬準入、便利化的目標。

同時,青海省將通過健全信息約束機制、部門聯動和社會共治機制、司法救濟和刑事懲戒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形成寬嚴相濟、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對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政府監管方式、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保障創業創新,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記者 孫肇明)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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