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日前專門研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決定從今年開始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先行開展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擴大實施範圍,研究制定指導性目錄。 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是通行于國際社會的一種新型的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其具體做法是政府引入市場機制,把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與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社會組織支付費用。 甘肅省政府要求,要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臺和機制。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社會組織發育良好,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購買範圍包括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技術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等領域,購買程序包括編制購買計劃、公示購買信息、確定購買方式、簽訂購買合同、組織購買實施等環節。購買服務資金將從購買主體部門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 甘肅省財政廳負責同志表示,政府不再大包大攬,開始向社會和市場購買服務,既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的創造活力,形成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格局,又能讓政府服務更多元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據悉,甘肅省政府《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即將發佈。之後,相關的操作細則還將進一步完善。(記者 白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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