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安蓓、王培偉)國家外匯管理局23日稱,2013年外匯局共查處銀行違規案件439件。今年將繼續密切監測跨境資金流動,防範跨境資金雙向流動衝擊,堅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不斷加強和完善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檢查。 外匯局日前召開銀行外匯檢查情況通報會,21家中資銀行、11家外資銀行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2013年,外匯局大力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密切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針對銀行這一跨境資金流動的主渠道加大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銀行外匯違規行為,積極提示銀行外匯業務經營風險,促進銀行提升外匯業務經營合規性。從檢查情況看,銀行外匯業務合規經營狀況總體改善,但仍有部分銀行重視業務拓展、疏于內控管理,存在一些違規問題。 根據會議,2013年銀行全年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一是違反規定辦理結售匯業務,如部分銀行未按規定設置獨立的結匯、售匯科目,未按規定辦理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部分銀行違規為企業辦理資本金結匯業務,違規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等;二是未按規定對經常項目資金收付進行真實性和一致性審核,如部分銀行為不在名錄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銀行辦理貨物貿易(含轉口貿易)資金收付未按規定審核留存資料,違規為B、C類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等;三是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如部分銀行辦理資本金結匯後所得人民幣資金未按規定及時對外支付等;四是部分銀行未按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未按規定報送資料等。此外,一些銀行內控制度不完善、真實性審核操作流於形式、利用境內外業務聯動實現套利、表外業務創新規避監管等問題值得進一步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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