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集中推出3方面改革,包括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領域、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等。相關政策措施可謂大處著眼、細節入手,都是市場亟需、影響廣泛、關係長遠的必須之舉,有望成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等工作的重要推動力量。 這3方面改革看似分屬不同領域,實則均根係政府職能轉變這一中心環節。一方面,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都是政府將不該管的事放掉、放徹底,充分激發社會投資和創業的熱情與活力;另一方面,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規範市場秩序,是政府把應該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切實保障社會投資和創業的秩序與權益。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推進,才能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去年以來,政府在加快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成為實現經濟穩中向好的關鍵一招。今年以來,政府繼續圍繞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等加大自身改革力度,力求能有新作為、實現新突破。因此,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企業投資自主權、鼓勵社會資本發展的部署,正是這一改革思路的延展和具體落實。 相對而言,此次會議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相關部署,雖不會對市場投資與交易等産生即刻影響,卻具有更加長遠和基礎性的積極意義。 自此輪簡政放權的改革加速以來,部分地方和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曾私下表示出困惑:政府把權力全交出去了,還要我們這些政府人員幹什麼?實際上,當前大力推進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政府徹底撒手不管,目的恰是必須在放權的同時加強監管。有人比喻,放與管猶如車之兩輪,只有兩個輪子一起轉,車才能跑得快、跑得穩、跑得好。如果取消和下放審批權之後,監管沒有到位,必然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經濟日報》記者近期採訪發現,正在實施的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改革激發了全社會興業創業活力,也有些企業刻意規避法律責任,在沒有實質資本的情況下申請驟增註冊資本,背離誠實守信原則,為市場交易埋下隱患。 這就提醒我們,政府在簡政放權過程中必須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建立包括科學抽查制度、責任追溯制度、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等在內的有效監管機制。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走出長期存在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張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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