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自2014年起,將重慶市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230元、260元分別提高到340元、390元。為此,今年重慶市財政部門籌集專項資金1.7億元,比提標前增加0.6億元,惠及全市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3萬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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