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解決我國農産品産後損失嚴重問題,全面落實好國家農産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近日,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農産品産地初加工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政策的實施原則、實施內容和實施範圍,提出組織管理和監管要求。 農産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實施兩年來,共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建設5萬座初加工設施,新增馬鈴薯貯藏能力100萬噸、果蔬貯藏能力60萬噸、果蔬烘乾能力60萬噸,切實增加了農産品有效供給量,實現了農産品錯季銷售和擇機銷售,提高了農業綜合效益和農民收入,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廣大農民群眾的普遍歡迎。各地普遍認為,這是一項政府得民心、農民得實惠的強農惠農富農好政策。 為確保2014年補助政策順利實施,農財兩部堅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啟動,要求各地堅持一手抓實施,一手抓監管,確保補助政策高效、規範、廉潔實施。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嚴把項目申報審核、培訓指導和竣工驗收關。堅持農民自主建設、先審批後建設和兩次公示制度,加強信息化管理,採取公開、公平、公正方式確定補助對象,嚴禁各級管理部門採取包辦代替方式為合作社和農戶採購、代建有關的設施設備。進一步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要求,確保補助設施當年建設、當年使用、當年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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