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2014農産品産地初加工實施工作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5 09:3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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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4年農産品産地初加工實施工作的通知

 農辦財[2014]30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財政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財務局:

  為改善我國農産品産地初加工條件,減少産後損失,均衡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補助資金”,支持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設施建設。為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圍繞“增加供給、均衡上市、穩定價格、提高質量、保證加工、促進增收”的目標,加快推進主要農産品儲藏、保鮮、烘乾等初加工設施建設。

  (一)突出扶持重點。以馬鈴薯主産區為重點兼顧果蔬優勢産區,實施區域和對象要向現代農業示範區、新型經營主體傾斜,推進集中連片建設。

  (二)農民為主建設。政府部門主要通過資金補助、技術指導和培訓服務等措施,鼓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出資出勞,自主建設初加工設施,不搞包辦代替。

  (三)陽光規範操作。推進項目管理全程公開,簡化程序,方便群眾。政策內容、資金分配、受益主體確認以及項目驗收等環節公開透明,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二、實施內容

  (一)補助範圍。2014年新建的馬鈴薯貯藏窖、果蔬保鮮庫和烘乾設施。

  (二)補助對象。承擔項目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每個專業合作社補助數量不超過5座,每個農戶補助數量不超過2座。

  (三)補助標準。中央財政資金對納入目錄的各類設施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補助設施目錄及標準見附件1)。

  (四)補助方式。採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規定程序申報並獲得批准建設完成的初加工設施,經縣級農業、財政等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由縣級財政部門向實施對象兌現補助資金。

  三、組織管理

  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依據本通知要求,制定本省(區、兵團)項目實施方案(樣式見附件2),並於5月16日前聯合上報農業部、財政部(各一式二份)審核;農業部商財政部及時將審核意見反饋各省;省級農業、財政部門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及時下發縣級部門實施。項目實行兩次公示制,分別在建設主體確定和補助資金撥付環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項目實施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戶自願提出建設申請(申請表格式參見附件3)。如果申請者較多,所需資金超過預算額度,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採取農民認可的方式,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在農業部、財政部指導下,省級農業、財政部門對項目實施負總責。各省農業、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要求,落實管理責任,並於12月15日前將政策年度實施總結報告報送農業部和財政部。縣級農業、財政部門具體做好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先審批後建設、先告知農民驗收程序和驗收指標再開工建設、兩次公示、兩次管理信息錄入(補助設施審批信息和驗收信息分別在審批和驗收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錄入農業部“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管理信息系統”)等制度,抓緊組織項目審批、技術指導、項目驗收、資金撥付等工作,加強項目申請、審核、結算等檔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操作過程的透明度。設施建設完成後,應早驗收、早兌付,緩解農民資金壓力。

  四、監管要求

  (一)加強資金監管。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及時撥付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和挪用。各地應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以保證政策宣傳、本地化設計、技術指導與培訓、檢查驗收等工作的順利開展。嚴禁將中央補助資金用於工作經費。

  (二)合理安排項目。各地要依據本通知有關規定,合理確定項目實施區域和建設規模。項目實施縣原則上要相對集中、持續建設,確需調整的,要根據主導産業突出、農民需求旺盛、政府重視支持、部門工作紮實、技術服務有力等條件選擇新增項目實施縣。

  (三)強化技術服務。通過建立項目示範點、樹立典型和樣板、編寫簡明實用技術手冊等,提高農民應知應會能力和産地初加工技術水平。堅持建管用並舉,圍繞設施建設、使用、維護等開展專業化、全程化、一體化服務,對已建成的設施要加強監管和維護,努力確保當年建設,當年使用,當年見效。要積極推動設施的綜合利用,結合當地實際研究適合不同産品和季節特點的儲藏加工技術,實現“一庫多用”、“一窖多用”和“一房多用”,切實提高設施使用效率。

  (四)嚴格工作紀律。農業部、財政部將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特別是對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懲處,絕不姑息。對發生問題的縣,要嚴格查明情況,並通報全國農業、財政系統,同時抄送所在地紀檢監察部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大力宣傳引導。各地應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建設成效、做法經驗、技術要點等內容,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補助政策高效、規範、廉潔實施。

  (六)規範設施標識。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設施實行全國統一標識,該標識應懸挂或噴塗于設施的醒目位置。補助設施驗收合格後,由縣級農業部門統一編號。編號規則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6位數字)”+“設施類別代碼(3位數字)”+“設施自然編號(5位數字)”。其中設施類別代碼由農業部統一制定(見附表1),自然編號以縣為單位從00001排起。例如:河北省張北縣補助建設的第45座20噸貯藏窖,編號為130722 003 00045。上年已實施項目縣,自然編號應在原有排序基礎上累加。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4年4月18日

責任編輯: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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