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25日電(記者 王海鷹)記者25日從山東省紀委獲悉,山東省紀委日前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魚臺縣委書記李志紅等多人受到處分。 魚臺縣委書記李志紅因違規使用車輛和安排公款送節禮、聚餐飲酒,被山東省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副書記、縣長宮振華被濟寧市紀委誡勉談話。 寧陽縣政府違規配備使用超標準車輛,縣委副書記、縣長黃正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柳齊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免去現任職務。 淄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市油區辦主任周獻珍違規借用公車並私駕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蒙陰縣人口計生局副局長王孝常操辦女兒婚禮收取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樂陵市鹽務局違規發放福利補助,該局局長呂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營市河口區城市管理局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該局局長邵雲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東省紀委通報要求,“五一”“端午”將至,各級黨委(黨組)要持之以恒糾治“四風”,嚴肅查處頂風違規違紀問題,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因監督管理不嚴,導致出現違規違紀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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