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五項惠民政策讓各族群眾共享發展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8 09:33 來源: 青海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近年來,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定不移地走“小財政辦大民生”的路子,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升,使全省各族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近日,青海省又出臺五項惠民政策,分別是:提高種糧農民補貼標準、新農保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補助標準、高齡補貼標準、65歲以上老年人體檢標準、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目前,應由省財政負擔的調標資金已下達各地。

    提高種糧農民補貼標準:為進一步保護青海省種糧農民的利益,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穩定和發展糧食生産,今年,對種糧農民補貼由每畝地補貼75元提高到每畝地補貼100元,其中:糧食直補由每畝地補貼30.2元提高到每畝地補貼55.2元,農資綜合補貼每畝地補貼44.8元不變。

    為將提標補貼資金在春耕生産前撥付到農民手中,目前省財政廳已將種糧農民補貼資金6.3億元直撥到各縣,並要求各地區嚴格執行補貼資金管理規定,加強資金專戶管理,落實補貼兌付“一折(卡)通”,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直達農民個人賬戶。

    提高高齡補貼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將70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標準在原基礎上月人均提高20元。提高全省高齡補貼標準,全省29.67萬高齡老人受益。目前,全國建立此項政策的僅有15個省份,並且其他省份保障的都是80歲以上老人,而青海省將保障範圍擴展至70歲以上。

    提標後,70歲—79歲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歲—89歲的老人每人每月60元;90歲—99歲的老人每人每月80元;10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20元。

    調整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1日起,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每人每月再提高25元,即由現在的85元提高到110元。調標後,在全國及西部均位列第一。

    今年預計全省享受新農保和城居保養老金待遇的人數為41.42萬人(新農保38萬人,城居保3.42萬人)。調標資金全部由省財政負擔。

    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思路,為落實好教育民生政策,提高地方各級政府的責任意識,省政府決定從今年春季學期起,將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費生均補助標準再次提高100元。提標後,西寧市和海東市的小學、初中每生每年補助標準分別達到1100元、1350元,海北州、海西州小學、初中分別達到1500元、1700元,海南州和黃南州同仁縣、尖扎縣的小學、初中分別達到1600元、1800元,玉樹州、果洛州和黃南州澤庫縣、河南縣的小學、初中分別達到1700元、1900元(含三江源地區“1+9+3”教育經費保障補償機制政策提高標準部分)。目前,青海省寄宿生補助標準僅次於西藏,高於全國其他省份標準。省財政廳已將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3.4億元下達各地。

    提高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補助標準:提高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補助標準,由原來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130元,提標後,同步增加了10多項體檢項目,調整標準後,青海省補助標準在西部位居前列。全省享受老年人健康體檢補助的人數為39.81萬人。應由省財政負擔的資金已經下達各地。(記者 趙靜)

責任編輯: 王洋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