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7月1日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9 18: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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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高立、韓潔)財政部29日發佈消息,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並報國務院批准,《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方案將於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瑞自貿協定是我國與歐洲發達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貿協定,也是近年來我國達成的水平最高、最為全面的自貿協定之一。財政部表示,這一協定項下關稅減讓措施的實施將成為中瑞經貿合作新的里程碑,將為拓展雙邊貿易往來、擴大雙邊貨物貿易市場準入提供新的動力。

    2011年1月28日,我國與瑞士宣佈啟動《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歷經9輪談判,2013年5月24日,中瑞雙方在瑞士首都伯爾尼簽署了《關於結束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諒解備忘錄》。2013年7月6日,雙方在北京正式簽署了《協定》。

    根據協定,按照2010年雙邊貿易額測算,中方將逐步對瑞士84.2%的對華出口産品實施零關稅,瑞士將立即對中方99.7%的對瑞出口産品實施零關稅。按照稅目數測算,中對瑞和瑞對中的零關稅稅目比例分別達到92%和89%,雙方參與降稅的貨物貿易額比例超過96%。

    中方對瑞方實施關稅減讓的商品主要包括金屬製品、機械零部件、家用電器、部分手錶、精密儀器和精細化工産品、咖啡、乳酪等;瑞方對中方實施關稅減讓的産品包括全部工業品和大部分農産品。

    財政部表示,中瑞自貿協定關稅減讓措施的實施,將有利於中方企業從瑞士進口先進設備及技術,推動國內相關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同時,瑞士對華取消了全部工業品關稅,取消或降低了多數農産品關稅,這將有利於我汽車零部件、金屬製品、紡織品、服裝等工業品和蔬菜、水果、加工食品等農産品出口到瑞士,特別是瑞士對農産品的關稅減讓,將為我農産品進入瑞士市場獲得優於其他國家的準入條件。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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