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30日在其網站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確定1-2傢具備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作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醫療救治和康復定點醫院,並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相關疾病産生的醫療費用報銷作出了規定。 據了解,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對受種者及其家庭造成嚴重影響,近年來社會各界愈加關注。《指導意見》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和應急處置、病例救治和康復、調查診斷和鑒定、補償、後續關懷救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任務分工。 《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衛生計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置方面的職責分工,並就兩部門建立信息溝通交流機制和聯合調查處置機制加強聯動、定期發佈監測信息、加強與媒體溝通等提出了要求。 《指導意見》規定任何醫療機構或個人均不得作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主要是因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專業性強,涉及臨床、免疫、流行病等多個專業,要按照《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的規定,由專家組根據臨床表現、流行病學調查等結果進行綜合判定。 依據現有法律法規規定,《指導意見》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患兒父母再生育、入學就業、生活救助、殘疾照顧等提出要求,幫助病例及其家庭解決實際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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