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記者獲悉,遼寧省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對遼寧省價格補貼聯動機製作出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據了解,2011年遼寧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確定在全省建立困難群眾生活保障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聯動機制保障對象主要包括在鄉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啟動條件為連續3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月度同比漲幅超過4%(含)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達6個月以上按照正常程序提高標準。 最新下發的通知對全省價格補貼聯動機製作出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是調整聯動機制啟動臨界條件。從今年5月起,全省聯動機制啟動臨界條件由原來的4%下調到3.5%,相應的終止條件及提高低保和失業保險標準的臨界條件也同步修改為3.5%。 此次調整還明確了補貼計算和發放原則。價格臨時補貼要按照保證不低於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影響的原則,實行按月計算、按季發放,具體標準由民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各地補貼標準和時限不得低於全省統一最低標準。(記者 遇樹龍)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