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前下發《關於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的通知》,在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設立不動産登記局,正式啟動實施對不動産登記職責的整合。 通知明確,由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指導監督全省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地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産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産統一登記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制定不動産權屬爭議的調處策略,推進不動産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其中,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協同省國土廳指導房屋登記工作;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根據《通知》,由江蘇省國土廳負責牽頭建立不動産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其他有關部門通過數據交換接口、數據抄送等方式,實現土地、房屋、草地、水域灘塗、海域海島、林地等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並推動建立不動産登記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社會依法查詢。 記者了解到,現有各類不動産證書繼續有效,隨著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適時組織地方發放新的統一證書,並逐步替換舊證書。 通知還明確,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農村土地(不含水域、灘塗)承包經營及有關合同管理、流轉規範等;為與中央部署開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做好銜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産統一登記予以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江蘇省農委會同省國土廳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統一登記工作;過渡期後,改由江蘇省國土廳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江蘇省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編制江蘇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江蘇省國土廳開展省政府確定的國有重點林區森林、林木、林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同江蘇省國土廳指導地方林權登記等工作;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制度,受理並審核省政府批准項目用海用島申請等;配合江蘇省國土廳開展省政府批准項目用海、用島的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的登記工作;協同江蘇省國土廳指導地方實施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的登記造冊等工作;配合江蘇省國土廳開展省政府批准的水域、灘塗漁業養殖的登記工作。(記者 朱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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