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出臺最嚴格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多條硬杠杠制約粗放低效用地 湖北省政府昨日下發《關於實行最嚴格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的通知》,要求以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促進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通知》要求,優化建設用地佈局,保障科學發展用地;完善土地市場建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強化土地批後監管,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共同責任機制。《通知》明確工業項目準入門檻。國家級開發區(高新區)、省級開發區、其他工業集中區新建工業項目畝均投資分別不低於300萬元/畝、200萬元/畝、100萬元/畝;投産後畝均稅收分別不低於25萬元/畝、15萬元/畝、10萬元/畝。新建工業項目容積率不低於1.0,建築系數不低於40%,綠地率不超過15%,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嚴格控制開發區房地産開發,開發區生産和基礎設施用地比例不低於70%。《通知》在全國率先提出,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龍頭作用,城鄉建設、産業發展等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對因企業原因造成的土地閒置,超過約定時間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由地方稅務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代徵土地閒置費。 (記者 陳岩 通訊員 胡誌喜) |